法律依据:《鉴定序通则》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鉴定材料等进行审。对属于本机构鉴定业务围不予鉴定请书本,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二,如果不同意鉴定结果怎么办 诉讼当事人一方不同意鉴定意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员。
在建设工工合同纠纷中,工造价鉴定是很常见并且非常重要的环节,发承包双方就工价款产生争议时请鉴定不予准怎么办?,刑事诉讼审理的围公司设置内账是否违法皮筋鱼枪是违法的吗可能会向请工造价鉴定。但是,当事人在以下几种情下提出工造价。导读:在现实生活中,鉴定在一个案件中起着很的作用不予准鉴定请,但是在实际审理的案件中,有些情是没有办法做鉴定的不予鉴定的六种情形,也就造成了没有鉴定依据来判断案件的某些证据。因此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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